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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苏职中党支部“优秀党员”评选条件

发布时间:2010-11-08 09:38:39 来源:党办

青苏职中党支部“优秀党员”评选条件

(2010年9月20日支委会讨论通过)
 一、信仰、人品方面:坚守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学校发展,工作积极,廉洁从教,有进取精神;组织观念强,随时随地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积极正面宣传学校工作和学校管理制度,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二、工作、学习出勤方面:服从支部和学校安排,乐于承担重任,遇事敢于承担责任;教育教学工作、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教师政治学习等准时、保质保量。无无故缺席情况。
三、工作业绩方面:工作一丝不苟,能用恰当方法教育和管理学生,教学成绩良好;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有一定的观察、分析、总结能力。
四、关爱学生方面:关爱每一个学生,不歧视贫困、后进和残疾学生,不体罚、侮辱学生;积极辅导学生,尽力做到让每一个学生都成人成材。
五、学习、进取方面:虚心学习,有错必纠。认真学习最新职教理念和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并能联系学生实际合理运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去。能在教师中起到表率作用,并能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团结同志在学习、工作上共同进步。
六、合作能力方面:关心同事,团结同事一道努力工作,有团队合作意识,善于协调工作中各种问题和矛盾,有健康和谐的群众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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