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7年度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和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成教函〖2016〗133号)中关于成都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的要求,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初选出符合条件的4名学生予以公示后,再在初选人所在班级由学生进行无记名投票,统计后经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再次复核,结合评优标准,参与初选的4名学生排序如下: 第一名 2015年级酒店管理1班 徐浩智 第二名 2015级数字媒体4班 杨 鹏 第三名 2015 年级学前教育3班 陈 琳 第四名 2015年级财会二班 张苜珣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16年1月11日——1月15日), 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校学生处或区教育局以书面的形式予以反映。 成都市青苏职业中专学校 2016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