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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校外实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1-17 02:29:35

青苏职业中专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推进我校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习目的和意义

实习是为了检验职校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及技能,锻炼学生理论联系实的能力而设置,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线能力,帮助学生认识社会了解社会的重要途径,是理论教学无法替代的,也是不可少的重要实践环节,也是学生即将入社会前的一次亲历体验,通过实习使学生具备从事所学专业实际工作的初步能力,并能切实深入到实际中,了解社会对所学专业技能要求,对将来可能从事的工作有一定的心理准备,能实际工作中找准自身不足,并能根据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提出自己的见解、观点和解决的方法;学习企业人员踏实、敬业、诚恳的工作作风,培养爱岗敬业精神为了使实习达到预期的目的,特制定如下实习管理和考核办法:

二、组织机构

成立我校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几位副校长任副组长,就业办、学生处、教务处等处室主任及各专业部长为成员,全面负责我校顶岗实习全面工作。

三、实习管理办法细

1、实习指导教师定期进行跟踪学生顶岗实习情况,了解学生在岗情况,关注学生思想变化,及时疏导和处理。并虚心听取实习单位的意见,主动学习企业的管理、技能类别分布、行业职位需求,为学校提供有效的参考资料有利于科学合理的专业改进。

2、学生在实习期应将自己视为实习单位的一名合格员工,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严于律己,规范自我。做到勤学肯干、不怕脏、不怕累、任劳任怨,以实习企业的繁荣为自己的最高荣誉。

3、实习要严格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要求,准点上下班,若有临时变动应尊重企业调整。不准消极怠工、罢工、不假离岗、无书面辞职擅自离职等现象发生,若发生上述情况将按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记入个人档案。

4、应积极主动熟悉和掌握所分配岗位的工作流程,对所知晓与实习单位经济活动有关的信息、不外泄的信息,做到格保密,遵守企业管理规定,如传播所造成的损失由传播者自行负责,并自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5、实习学生应树立崇高理想,虚心向所在单位、企业、管理者、员工学习他们的先进理念、勤奋上进的思想、敬业爱岗的精神,结合自己所学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为将来择业、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6、实习学生不得与实习单位员工发生口角、无故闹事、变向发生冲突等,特殊情况及时实习单位主管实习指导教师如实反应,不得擅自处理。在实习生活中应做到团结互助,和谐包容,共同奋进。若违反实习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给予警告,严重违纪者将给予记过处分,记入个人档案。

7、实习学生一经安置正当理由不得无故中断实习遇特殊情况应提前申请并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必须书面请示所在实习单位主管,同时报告实习指导教师双方同意批准后方可休假或退出本次实习

8、实习学生应注容仪、礼节礼貌、言谈举止,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品质,维护好学校和企业之间的构建平台,做好职业教育的宣传工作。

9、实习期间应撰写全面完整的实习日记,详细记录本次实习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取得了那些成绩和进歩,获得了那些经验和教训,定期完成总结并撰写实习报告

10、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交通法规,企亊业单位安全管理条例,强化个人安全防范保护意识、注重防火、防盗意识,增强公私财物保护意识,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四、实习成绩考核及办法

1、建立校企考核体系,企亊业单位负责对实习生的日常工作安排指导、监督管理,配合考评考核,收集整理实习生资料并反馈信息予学校

2、《实习手册》生均一册,按手册中的内容及要求如实填写,按月主动回校报到一次,汇报近期工作表现及思想状况。

3、实习考核成绩划分为:优、良格、不个等级。由学校就业办综合实习企业、班主任、实习指导教师的意见,对实习生表现进行全面评价,确定考核成绩。

4、对优秀实习生的资料组织上报并给予适当奖励,同时申报省级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进入个人档案。

5、对实习不及格的学生将推迟毕业证颁发时间、档案移交工作等。待取得实习成绩合格以后方可下发

五、此顶岗实习管理规定核于二0一二年一月起执行。

注:以上未尽事宜在今后实习工作过程中不断完善。

            成都市青苏职业中专学校

               0一一年十月

 

实习中几种情况的处理办法

1、 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

1)学生申请书,家长签字同意;

2)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接受该生实习的证明;附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2、 要求辞职调换工作的

(1) 向实习指导老师提出申请取得同意

(2) 单位人事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3) 把辞职手续带到学校再次安排新的工作岗位

3、 参军

(1) 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2) 参军后,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实习手册交实习老师处

4、 升学

(1) 升学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2) 实习手册交回就业办

(3) 在升学前的时间必须参加实习

5、 到外地或老家实习

(1) 学生提出申请写明原因,家长签字同意;

(2) 实习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接收该生实习的证明。

(3) 每月自己主动与实习指导老师联系汇报实习情况。

提示:凡不遵守以上规定者视为实习不合格,扣减实习分数,情节严重者记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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