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苏职业中专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推进我校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习目的和意义 实习是为了检验职校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及技能,锻炼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而设置,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线能力,帮助学生认识社会,了解社会的重要途径,是理论教学无法替代的,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实践环节,也是学生即将歨入社会前的一次亲历体验,通过实习使学生具备从事所学专业实际工作的初步能力,并能切实深入到实际中,了解社会对所学专业技能的要求,对将来可能从事的工作有一定的心理准备,能在实际工作中找准自身的不足,并能根据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提出自己的见解、观点和解决的方法;学习企业人员踏实、敬业、诚恳的工作作风,培养爱岗敬业精神,为了使实习达到预期的目的,特制定如下实习管理和考核办法: 二、组织机构 成立我校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几位副校长任副组长,就业办、学生处、教务处等处室主任及各专业部长为成员,全面负责我校顶岗实习全面工作。 三、实习管理办法细则 1、实习指导教师应定期进行巡检,跟踪学生顶岗实习情况,了解学生在岗情况,关注学生思想变化,及时疏导和处理。并虚心听取实习单位的意见,主动学习企业的管理、技能类别分布、行业职位需求,为学校提供有效的参考资料,有利于科学合理的专业改进。 2、学生在实习期应将自己视为实习单位的一名合格员工,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严于律己,规范自我。应做到勤学肯干、不怕脏、不怕累、任劳任怨,以实习企业的繁荣为自己的最高荣誉。 3、实习生要严格按照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和要求,准点上下班,若有临时变动应尊重企业调整。不准消极怠工、罢工、不假离岗、无书面辞职擅自离职等现象发生,若发生上述情况将按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记入个人档案。 4、应积极主动熟悉和掌握所分配岗位的工作流程,对所知晓与实习单位经济活动有关的信息、不应外泄的信息,做到严格保密,遵守企业管理规定,如传播所造成的损失由传播者自行负责,并自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5、实习学生应树立崇高理想,虚心向所在单位、企业、管理者、员工学习他们的先进理念、勤奋上进的思想、敬业爱岗的精神,结合自己所学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为将来择业、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6、实习学生不得与实习单位和员工发生口角、无故闹事、变向发生冲突等,特殊情况及时向实习单位主管、实习指导教师如实反应,不得擅自处理。在实习生活中应做到团结互助,和谐包容,共同奋进。若违反实习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给予警告,严重违纪者将给予记过处分,记入个人档案。 7、实习学生一经安置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中断实习,若遇特殊情况应提前申请并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必须书面请示所在实习单位主管,同时报告实习指导教师,经双方同意批准后方可休假或退出本次实习。 8、实习学生应注重仪容仪表、礼节礼貌、言谈举止,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品质,维护好学校和企业之间的构建平台,做好职业教育的宣传工作。 9、实习期间应撰写全面完整的实习日记,详细记录本次实习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取得了那些成绩和进歩,获得了那些经验和教训,定期完成总结并撰写实习报告。 10、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交通法规,企亊业单位安全管理条例,强化个人安全防范保护意识、注重防火、防盗意识,增强公私财物保护意识,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四、实习成绩考核及办法 1、建立校企考核体系,企亊业单位负责对实习生的日常工作安排、指导、监督管理,配合考评考核,收集整理实习生资料并反馈信息予学校。 2、《实习手册》生均一册,按手册中的内容及要求如实填写,按月主动回校报到一次,汇报近期工作表现及思想状况。 3、实习考核成绩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由学校就业办综合实习企业、班主任、实习指导教师的意见,对实习生表现进行全面评价,确定考核成绩。 4、对优秀实习生的资料组织上报并给予适当奖励,同时申报省级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进入个人档案。 5、对实习不及格的学生将推迟毕业证颁发时间、档案移交工作等。待取得实习成绩合格以后方可下发。 五、此顶岗实习管理规定核于二0一二年一月起执行。 注:以上未尽事宜在今后实习工作过程中不断完善。
成都市青苏职业中专学校 二0一一年十月
实习中几种情况的处理办法 1、 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 (1)学生申请书,家长签字同意; (2)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接受该生实习的证明;附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2、 要求辞职调换工作的 (1) 向实习指导老师提出申请取得同意 (2) 单位人事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3) 把辞职手续带到学校再次安排新的工作岗位 3、 参军 (1) 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2) 参军后,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实习手册交实习老师处 4、 升学 (1) 升学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2) 实习手册交回就业办 (3) 在升学前的时间必须参加实习 5、 到外地或老家实习 (1) 学生提出申请写明原因,家长签字同意; (2) 实习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接收该生实习的证明。 (3) 每月自己主动与实习指导老师联系汇报实习情况。
提示:凡不遵守以上规定者视为实习不合格,扣减实习分数,情节严重者记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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