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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青苏职中教师出国培训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1-16 23:33:45

成都市青苏职中

选派教师出国(境)培训实施方案

为了开阔我校教师视野,全面推进充分国际化工作,努力打造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资队伍,加快学科专业建设,增强师资队伍国际交流与合作、双语教学、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能力,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实际,特制订学校选派教师出国(境)培训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的:

充分利用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实施教师海(境)外培训计划,是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施教育充分国际化战略、扩大教育合作交流和开放的一条重要途径,是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更新教育理念和改革教学模式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培训,为受培训者提供一个拓展视野、启发思维、学习先进、反思自我的学习机会,并将培训成果运用到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去,全面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全面提升学校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培训内容:

1、选派专业教师出国(境)培训,学习先进的专业理论和技能,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2、选派骨干行政管理干部出国(境)学习先进的管理方式,更新管理理念,开拓眼界,提升管理水平;

三、培训地点、时间安排:

1、培训国家和地区:新加坡、日本、韩国、台湾、香港等。

2、培训派出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月份至12月份,培训周期一般为1—4周;

3、培训批次和人数:每年按在编在岗教师总数的20%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到国外培训,每年3—4个批次,每批次派送3—4个教师。

三、选派条件及范围: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教风师德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具有为学校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勤恳踏实,工作认真负责的班主任;

3、校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各专业骨干教师、处室负责人;

四、选派程序:

1、科研室根据学校培训工作的需要和财力状况,每年九月份制订下一年度教师出国(境)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经校长办公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2、符合选派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根据选派要求,充分考虑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工作和学术梯队人才培养等需要进行推荐;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室;

3、科研室上报校长办公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最终的选派人员。

五、培训费用、要求及管理:

1、出国(境)培训的费用从学校师资培养专项经费中列支;

2、出国(境)培训的有关涉外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

3出国(境)培训的教师要高度重视外出学习的重要性,珍惜宝贵时间,明确学习目的通过学习考察,把新的教育教学理念经验、管理理念和经验以及新技术、新工艺带回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整体提升

4、出国(境)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遵守所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尊重所到国家或地区的宗教和风俗等;

5、教师出国(境)培训结束返校后,应在半个月内向教务处、科研室及相关部门提交详细的培训总结、培训鉴定等资料,开设面向全体教职工的讲座,并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和管理任务;

6、教务处、科研室做好教师外出学习的资料搜集工作,并及时整理存档,作为学校的一种原始材料,交信息中心保存

成都市青苏职中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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