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塑胶操场使用及管理制度
一、学校操场是学生体育教学、体育竞赛、运动训练及全校师生员工开展体育活动的重要场所。 二、为保证上述体育活动的正常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运动场地、占用场地。 1、校内各部门要求使用运动场地,须事先协商,并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使用。 2、校外单位使用场地,须经校长同意后,通知体育组、保卫处,确定使用时间、场地,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使用。 三、进入塑胶场地活动,请大家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听从老师的指挥,严防意外事件发生。 四、进入运动场地活动者不得穿带有钉的鞋,跑道上可穿特制短钉运动鞋运动。 五、进入运动场地运动或参观者,应自觉爱护场地器材、设备。严禁用利器割划塑胶场地及人工草皮。一经发现有破坏、损坏器材、设备者,除照价赔偿外,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爱护操场人人有责。场内禁止随地吐痰、吸烟,禁止乱扔果皮、口香糖、纸屑、杂物等。各种饮料食品(除矿泉水外)一律不得入内。不得利用操场作为其他用途,如晾晒衣、被等其他物品。 七、进入运动场地活动者应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的管理指挥,凡违反办法不听劝告者,视情节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严肃处理。 八、各种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