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办公室文秘公告 我校因发展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专职心理健康教师1名 2.办公室文秘1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 2.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进取精神。 3.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4.熟悉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能胜任职业教育相应学科的教学。 5.2010年7月31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条件: 心理健康教师:心理学专业,有一定的心理咨询实践经验,已取得心理咨询的职业资格证书,有较强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 文秘干事:中文专业,已取得秘书职业资格证书,熟悉应用文写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沟通能力强,有一定的公关协调能力。 三、招聘程序:报名、面试、体检 1.报名: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学校办公室电子邮箱(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我校于2010年 3月10 日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级证书等相关原件),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面试时间及地点:3月12日下午 2:00,学校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1728049、81720921 四、聘用及待遇 1、经考核、体检后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择优聘用。 2、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3、聘用人员可以通过青羊区教育公招考试途径进入我校正式编制老师系列,享受绩效工资。 |